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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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止开发商捐款引发严重后果,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-- 搬开发商就像娇生惯养的孩子,骄子如害子,现在已经有一个开发商捐款私逃,留下来一个烂摊子,买房的,政府出让金等等一个个大窟窿,还得让这个惯养开发商的政府买单,也损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, 这些还不止,恐怕这只是个开头,开了这个头,损害的还有这个行业的信誉和信心,现阶段就更是雪上加霜. 开发商敢于这么做,就是因为他的资金缺乏监管,而且,他不想别的行业,自己投入的资金很少,往往是通过金融杠杆来撬动一个大项目的运作. 这样造成的后果是,一旦赚钱,他可以得到相当的暴力,一旦赔钱,他因为只投入自己很少的资金,更容易走极端,敢于跑路. 因此要避免这种情况扩大,政府更应该加强监管.否则一旦类似事件大量发生,将引起严重后果. 其实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做法,进行资金监管,在房产项目没有结束之前,购房者的各种房款不能直接转到开发商的帐户,而应该第三方托管,这些资金可以让开发商用于支付某些开发费用,且在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,能够支取的比例应该不同,不同阶段应该都有支取的上限,只有最后项目完善结局,业主入住或者拿到证,各种税费缴纳完毕,剩余的款项才应该交给开发商,这样做的话就能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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