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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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有让人人有房住的义务,但是应该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府有让人人有房住的义务,这是每一个为民服务政府的基本义务,但是让人人有房住不等于 人人有房权,而应该通过廉租房等不 拥有产权的形式解决人们尤其是低收入人们的住房问题。而不是通过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用房 政府有让人人有房住的义务这个毋庸置疑,但是为什么应该取消经济使用房的 1: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是让人们通过低的代价获取房权,这个有碍公平,因为可以通过较低代价获取,那么这还往往容易引起腐败 ,那些开着宝马住经济使用房的人就是这样。这往往引起社会不公平,深埋社会矛盾。 2:廉租房不存在这个问题,没钱的自然应该比有钱的住的差,这个是理所应当的,但是必须让他们有房子住。但是如果廉租房住的 比商品房也舒服,那么也会引起1的问题。 3:最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还是通过市场,有效供给的商品房不但能解决住房问题,而且能避免腐败,还能解决公平问题,但是 政策性住房破坏了这个市场性,而且挤占了土地资源。另外通过政府主导,还存在一个效率问题,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永远比政府主导 的行为高效公平。 4:廉租房只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,那么想舒服的话就只能买商品房,那么人们会努力工作争取好的生活。而不是靠非公平的其他途 径获取政策房。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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